|
本报商洛讯(记者 华新)家住柞水县石瓮镇东甘沟村的张庆褔怎么也想不明白,村上在自家承包的自留山修路搞开发,自己仅仅因为不知情进行阻拦以维护权益,反被柞水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15天。日前,商洛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柞水县公安局处罚错误。被错拘的张庆褔向柞水县公安局提出13.4万元的赔偿要求。 农民为维权被拘15天 据了解,从今年初开始,柞水县云台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搞开发,在石瓮镇东甘沟村准备修旅游路线,在村民的自留山内打炮眼砍伐树木。4月初,东甘沟村村民张庆褔得知有工程队在他家的自留山林内打炮眼并砍伐树木后,便前去询问施工方。张庆福表示,没有人征求过他的意见,村上和开发企业也没有向他做任何赔偿承诺和签订协议,他要求对方停止施工,但施工并未停止。 4月9日,张庆褔用木棍将施工方在自家山林地内打的二十多个炮眼封死阻止施工,并强调占用村民的山林地一定要告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但村上和开发公司均没有说法,施工却停止了。5月,当地派出所来人对他进行了调查,称有人举报他阻碍正常的生产秩序。5月29日,张庆褔接到柞水县公安局一纸对其进行15天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6月1日,张庆褔到看守所接受了拘留15天的处罚。 为讨公道提起行政复议 6月底,记者在石瓮镇东甘沟村采访时,从村民处获悉,村上搞开发并没有与村民提过给赔偿和签协议的事,与张庆褔情况类似的二十多户村民都没有得到赔偿和签署相关赔偿协议。而据村支书张庆平(云台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讲,村上曾开会向村民通知过,占谁家的地会与谁签协议,等路修好后按有关标准进行补偿。记者要求看会议记录,村上却提供不出。文书称,一般村民大会不做记录。 随后,记者从柞水县公安局对张庆褔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张被处以15日拘留的原因是“现查明,2004年4月9日张庆褔将修往云台山的公路经过其自留山的一段打好的炮眼用木棍钉死,致使炮眼作废,修路工程停工”。 张庆褔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家山林地没经同意被人侵占,自己为维护合法权益却被公安机关拘留了15天。为讨公道,张庆福向商洛市公安局提起了行政复议。 蒙冤农民索赔13万 记者近日获悉,在受理了张庆褔的复议申请后,商洛市公安局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柞水县公安局关于张庆福的处罚错误,并同时撤销了其下达的此前对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拿到证明县公安局错拘自己的决定书后,张庆福表示,他要求柞水县公安局给他恢复名誉,同时就精神损失、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向柞水县公安局共索赔13.4万元。
|